大洋網訊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從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廣州南沙現啓動2020年人才推薦獎勵兑現工作,集中申報時間為11月17日-12月10日,符合條件者最高獎勵300萬。
申報條件
人才引薦獎的獎勵對象為向南沙區引薦高端領軍人才及團隊的人才中介機構,具體包括以下類別:
(一)南沙區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與南沙區建立合作關係的區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及海外(境外)人才工作站(不含政府派駐機構)。
引薦獎獎勵對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引薦人才創辦企業、引薦人才工作單位。
引薦人才團隊的,原則上按照團隊中符合《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的人數累計給予獎勵,獎勵標準詳見本指南第五點“獎勵標準”。向本區引薦傑出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新創業團隊,貢獻突出、影響較大的,實行一事一議,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引薦單位可申請最高至300萬元的獎勵。
每個人才和團隊只能由一個引薦單位申報,且只能申報一次。人才同時符合多個認定標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標準給予引薦獎勵。同一引薦單位獲得的引薦獎勵每年最高300萬元。
獎勵標準
人才引進後被認定為傑出人才、優秀人才並獲得A、B證的,對成功引薦該人才的人才中介機構,經人社部門認定後給予人才引薦獎,獎勵標準如下:
(一)每推薦1名諾貝爾獎獲得者、院士獎勵30萬,其中,符合《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的,獎勵標準提高至50萬元;
(二)每推薦1名傑出人才獎勵20萬,其中,符合《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的,獎勵標準提高至30萬元;
(三)每推薦1名優秀人才獎勵10萬,其中,符合《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的,獎勵標準提高至20萬元。
申報時間
引薦獎申請實行集中受理,集中申報時間為2020年11月17日-12月10日,申報單位須在此時間段內登錄南沙區企業綜合服務平台(//qiye.gzns.gov.cn/)進行申報。系統預審通過後3個工作日內,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審核彙總申報人資料後,將符合要求的資料報送至南沙政務服務中心1樓中庭82-85號窗。請於上述時間段內完成材料報送,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的,視為放棄申請。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耿旭靜 董業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