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記者獲悉,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佈《關於落實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落户中山發放政府津貼工作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按照實施細則,中山市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中山市企業工作滿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可享受一次性1萬元的政府津貼。這是對去年4月中山出台《關於加強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的具體措施》(即“人才24條”)的配套落實。
畢業5年內可一次性領取
去年4月,中山市召開2020年人才節新聞發佈會,發佈“人才24條”,從人才住房保障、入户、子女教育、隨遷配偶就業、醫療保健服務、激勵宣傳突出貢獻人才、培育青年人才7個方面提出24條舉措。
根據“人才24條”,中山將放寬基礎性人才入户條件,畢業5年內在中山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不受是否在中山參保、居住限制,可在工作所在鎮區入户。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中山市企業工作滿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可獲一次性政府津貼1萬元。
此次的實施細則就是對“人才24條”的配套落實。按照實施細則,申領人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具有中山市户籍,畢業5年內(2015年6月後)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國內學歷、國外學位);提交申請時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業工作(含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使用非財政資金進行運營的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按規定參保並連續正常繳納社保費滿12個月的(以社保系統信息記錄為準,補繳不計算連續繳費年限),或未參保繳費但可提供連續12個月個人薪金納税證明的。
須由本人提出申請
屬於以下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申領:畢業5年內(2015年6月後)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中山市户籍,離開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業(含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使用非財政資金進行運營的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的;上大學時户籍未遷出,或上大學時户籍遷出、但畢業後又遷回中山市的,在中山市非公有企業(含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使用非財政資金進行運營的事業單位)連續工作1年。
按照實施細則,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由本人直接向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發放該項補貼,不可由他人代辦。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年受理申請。
按照實施細則,2021年受理髮放2015年畢業的本市落户津貼,2022年受理髮放2016年、2017年畢業的本市落户津貼,2023年受理髮放2018年、2019年畢業的本市落户津貼,2024年受理髮放2020年、2021年畢業的本市落户津貼,2025年受理髮放2022年、2023年畢業的本市落户津貼,2026年受理髮放2024年、2025年畢業的本市落户津貼。
每年補貼具體受理和發放時間按中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佈的公告為準。2027年後受理髮放原則另行制定。
徵求意見正在進行
目前實施細則正在徵求意見,公眾可在1月28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實名提出意見:
電子郵箱:
rckfk909@163.com
傳真電話:
0760-88221088
寄信地址:
中山市中山三路26號市政府第二辦公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09室,郵政編碼528400。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張翔宇 通訊員李思宇)